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德师风的建设,树立教书育人意识,提升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相关举施的基础上结合美术专业特点与实际,特制定以下,定出以下措施与规定。
1.上课之前教师与学生须相互问候。
2. 任课教师负责督查上课期间的清洁卫生。
3.任课教师必须严格课堂考勤和纪律,对学生迟到等做好记录。
4. 任课教师对学生学习情况在教学时段内须二次及以上与班主任(辅导员)进行沟通,交换意见。
5.任课教师在教学期间须向学生开出与课程相关的专业书目。
6.教室上课期间不迟到,、早退、不随意调课。
7. 教师上课期间应向学生介绍本课程相关知识,艺术家的先进思想、理念和前沿动态。
8.上美术专业课时教师须提前准备好自己有代表性的范画、论文等,上课时间向学生展示以便学生观摩、学习。
9.充分发挥学院二级教学督导的作用和功能,随时深入教室和课堂,听课、教学信息了解、教风、学风、考风检查和督导,每月一次以书面的形式小结。
以上条款望各教师遵守和落实,全面推进师德师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