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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启事

时间:2019-11-12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沙雅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更好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沙雅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面向2020届应届和历届毕业生,学前教育和中小学师范类专业开展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沙雅概况

沙雅--古龟兹重镇,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位于天山南麓、塔河北岸,世界胡杨公园·千年秘境沙雅,总面积3.2 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6.5万。沙雅自然资源非常丰富,我国最长的内陆河——塔里木河,由西向东,蜿蜒流淌,横穿县境达220公里,在塔河两岸有着全国面积最大、保存最完好的300万亩原始胡杨林,并于2008年获得世界最大面积的原生胡杨林基尼斯记录。被命名为中国塔里木胡杨之乡中国塔里木棉花之乡中国塔里木马鹿之乡中国塔里木红枣之乡中国卡拉库尔羊之乡中国红柳之乡中国罗布麻之乡”七大特产之乡。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录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教师760人,具体学科详见《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招聘对象和条件

以全国应届、历届全日制师范类、综合院校且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的研究生、本科、大专、高职、中专学历毕业生为主。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打架斗殴、醉酒滋事等不良嗜好。

3.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32周岁以下,198811日以后出生)。

4.普通话要求: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5.教师资格证要求:历届生需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需具备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并在上岗任教一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学历专业要求:

学前岗位: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师

范类专业,中专学历仅限学前教育专业。

小学岗位: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师

范类专业。

初中、高中岗位: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

历,师范类专业。

4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8月取得相应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

2)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取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人员。

6)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等方面疾病的,包含抑郁症等。

四、招聘流程

1.招聘时间:

第一阶段:2019108-20191120日;

第二阶段:202035-202045日;

2.招聘方式

沙雅县教科局作为教师招聘用人单位,结合当前沙雅县幼儿园、中小学师资短缺情况。采取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组织招聘组到高校招聘、专场招聘会以面试的方式为主,面试以微课试讲方式为主。

五、教师待遇

(一)工资待遇

1.新招录的高中特岗教师本科生每月享受的待遇标准为7179.09元,扣除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扣缴项目,实际发放工资为4005.37元(具体工资待遇根据自治区、地区新规定有所调整,以自治区和地区规定为准)。

2.特岗教师:新招录的特岗教师每月享受的待遇标准为本科6409.14元,大专6321.54元,中专6214.95元,扣除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扣缴项目,实际发放工资为本科3601.93元,大专3556.92元,中专3500.94元。

3.县聘教师:新招录的县聘教师每月享受的待遇标准为本科6367.48元,大专6280.5元,中专6174.67元,扣除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养老保险等扣缴项目,实际发放工资为本科3768.57元,大专3721.08元,中专3662.06元。

4.根据县财政安排每年发放一次取暖费。

5.在乡镇工作的教师,按照乡镇距离县城远近,每月享受200--2000元的交通补助。

(二)住房待遇

近几年来,我县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拴心留人”工程,在城区为引进教师提供单身教师公寓,各乡镇教师周转房实现全覆盖,积极为广大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

1.所有招聘教师由沙雅县提供教师公寓,标准为50平米(可住2-3人),自己可以做饭,均配备有炊具、洗浴、沙发、茶几等简易生活设施。在未买房之前可享受教师公寓入住待遇,最长不超过5年。对与我县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赴我县上岗后,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000元安家费。

2.在我县工作满3年后,在本县购买首套房的,实行购房补贴。对全日制本科学历符合《沙雅县引进人才及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沙党办发[2018]98号)文件要求的引进人才,每人每年补助10000元,购房补贴最长不超过5年;对专科学历符合引进人才类别的,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购房补贴最长不超过5年。

3.在乡镇工作教师,由乡镇提供教师周转房,同等享受购房补贴。

(三)医疗保障

每年组织教师体检一次,在疆期间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在疆当地治疗的,按比例报销医疗费用。

(四)其他待遇及保障

1.乡镇教师有专线公交车接送。

2.外地户籍教师在沙就业落户,签订5年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的,工作满半年后,按人才类别实行一事一议,兑现一次性奖励补助,最低不低于5000元。

3.解决教师子女就学,对签约我县工作,留沙意志坚定的教师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就近入学原则,教科局统一协调安排到父母工作学区公办学校就读,并享受该学区内就读学生的同等待遇。子女系普通高中生的,可根据个人意愿和原有基础,由教科局按对等原则安排至相应高中就读。

4.户籍办理。对签约我县,留沙意志坚定教师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我县落户及时提供帮助,协助办理;对随迁居住、户籍仍保留原地的,协助办理《暂住证》,享受本县居民同等待遇。

5.实行双向探亲制度。未结婚教师每年寒暑假都可享受探亲假,但按国家规定来回路费只报销一次,已结婚教师可享受三年一次的探亲假,按国家规定报销。与此同时,按照《沙雅县引进人才及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沙党办发[2018]98号)文件精神,对签约我县教师除可享受国家法定探亲假外,其直系亲属每年可来沙探望,交通及食宿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六、工作要求

1.招聘时必须验证受聘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以及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其它个人求职材料。如招聘双方达成意向,必须鉴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它双方认可的协议书(均为原件)。

2.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编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3.招聘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4.报名后,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咨询方式

1.沙雅县教科局师资办:0997-8395543

2.沙雅县教师招聘咨询QQ群:885293335

3.电子简历投递地址:SYX8324644@163.com

4.现场报名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教科局师资办。

5.各招聘组联系方式:

第一组: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

负责人:

张主任18309972314;雷校长19915044091

第二组:山西、吉林、辽宁、黑龙江

负责人:

郑园长15026399279;闫老师15569345757

王老师15352565810;蔡老师15604072085

第三组:四川、陕西、云南、贵州

负责人:

周书记18997663238;王老师18139476334

张老师18097776496;周老师18590572697

第四组:重庆、湖北、湖南、河南

负责人:

陈主任15026282555;邓校长13350970422

张老师18139140062;张老师1829079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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